
发布日期:2025-02-15
按交易对象划分:包括B2C(企业对消费者)、B2B(企业对企业)、B2A(企业对行政机构)以及C2A(消费者对行政机构)。 按商品内容划分:分为间接电子商务(涉及实体商品,需要传统物流支持)和直接电子商务(涉及服务或无形商品,如软件和信息服务)。
在法律意义上,电子商务法律的主体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类: 交易主体:交易主体涉及电子商务中的买方和卖方,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核心参与者。在实质上,这些主体与传统商事活动中的交易主体相似。无论是个人还是商事组织,都需满足传统商法的要求,如登记、取得营业资格和具备商事能力,以确保能够履行合同义务。
电子商务的主体是:按照交易的主体划分,电子商务可分为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(B2B)、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(B2C)、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( C2川、线上对线下的电子商务(020 )、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(B2G)、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(口G)。
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,具有交易目的的营利性和交易的经常性。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,不必要求所有活动都通过网络进行。 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经营活动既包括销售商品,也包括提供服务,服务范围应作广义理解。
按商品内容分类:电子商务可以分为间接电子商务(涉及实体商品,需要传统物流服务)和直接电子商务(涉及无形商品和服务,如软件、信息服务等)。 按网络类型分类:包括电子数据交换(EDI)、互联网(Inter)和内部网络(Intra)电子商务。